追风的温柔野兽嘿

爱生活,爱俊凯,爱吉他,爱民谣

我找到了之前喜欢了很久的大男孩,现在很好,变了,但也没变,算是最喜欢的陌生人吧。
想想自己,会为了一些零碎小事忧心懊恼好久,之后便是自责。是时候绷紧那根弦了。
最近常常会想起高中那段一个人走的日子。深秋昏黄褪尽的时候,一个人去教室的楼上,旁边的人大都行色匆匆,又是一天的忙碌,好像那时候的每天都一样,但每天都不同,占据将近所有时间的学习,脑海里却已经没有一点影子了,能想起的,只有周末下午好好洗了澡睡了很久之后爬起来的带一点朝气又一点冷漠的样子,平静,心里无纤尘;走走廊上过时会偷偷的瞅旁边旁边班上的后座的男孩的心虚的自己;晚修后走在小草坪左边因为又向老师问问题的小欣喜自己;想和男孩晚修后碰到有一搭没一搭聊着的样子;你班上的英语课代表对我不友善的样子;更多的,还是看到你后假装走的很快假装没有看到你的样子。呀,那时候的自己还真是骄傲,现在也是呢!最近总会想起这些,在早起对着路上骑车溜下去的同学,对着晚上回去时林子里喜欢到不行的桂花的气味,对着面前的书和桌角的茶,还有,现在将暗未暗的黄昏。
路灯亮起来一半了,最边上的主干道的车两向交错,远处打羽毛球的姑娘又捡起了一个球,时间在继续,生活在继续。日子,不就是这样吗?生生不息,奄奄不息,然后又生生不息。
曾经很喜欢的大男孩,你好呀,我终于找到你了。也只是找到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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